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2]37号)
部属在京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防汛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汛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挡大水。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防汛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建立防汛组织机构,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逐级成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层层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汛前要抓紧组织对重点区域的重点房屋、重点部位以及地下空间等进行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建立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对险情、灾情的快速处置能力,落实联络、召集、调动等应急组织程序。做到人员充足、调动灵活,确保防汛抢险的人力需要。要提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同时,要确保防汛设备完好。
五、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告、值班带班、巡视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汛期如出现险情,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教育部。
附件:国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防汛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2]1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