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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的通报
(国资厅发监督〔2012〕56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监办发〔2011〕64号)要求,我们对2011年度116家中央企业报送的4557份《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质量进行了评价。

  2011年,各中央企业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协作,《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及时性和质量明显提高,为监事会了解掌握企业情况、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也有一些企业存在组织不力、报送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报送时间滞后、编制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决定对按规定时间备案和报送,且填报质量符合基本要求的70家填报及时企业(名单见附件1),以及填报内容质量、组织沟通、及时性、规范性、范围覆盖面等综合评价优秀的63家填报工作优秀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先进为榜样,持续改进,争先创优。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受到表彰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
  1.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及时企业名单
  2.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优秀企业名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填报及时企业名单

  1.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2.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4.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7.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8. 国家电网公司

  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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