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议会交往中,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双边友好小组、友好协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九届全国人大双边友好小组和友好协会由原来的46个增加到78个。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同外国议会对口委员会开展交流。外事委员会针对某些国家议会和个别区域性议会在人权、宗教、台湾等问题上侵犯我国主权、干涉我国内政的情况,先后发表36件声明、谈话和对外信函,及时阐明我国的严正立场和态度,坚定地捍卫了我国的主权和尊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拓展
法制宣传教育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对人大工作进行监督,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常委会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为继续深入地学习
宪法、法律,推进各个方面的依法治理工作,常委会作出了在全体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定。去年,举行了首都各界纪念现行
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还举办了
宪法知识竞赛,有几十万干部、群众积极参赛。配合“四五”普法,常委会工作机构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法律常识系列丛书》等一大批法律书籍和人大工作用书,研制开发了《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等一批电子出版物。通过这些活动和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民的
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推动了
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召开了通讯员工作座谈会,建立了通讯员队伍,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向常委会派出了常驻记者。组织了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和优秀通讯员评选,调动了各方面参与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改进和加强了对人大会议的报道,加大了闭会期间对人大工作经常性报道的力度。《中国人大》充实办刊力量,正在成为反映人大工作动态、交流人大工作经验的园地。支持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办好《民主与法制》、《人大视窗》周刊和《中国人大新闻》网站,协助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其他主要新闻单位加强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与各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的努力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履行好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前提。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
宪法、法律,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适应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了30次法制讲座,对于加强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提高审议有关议案、开展执法检查的水平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重视作风建设。五年来,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经常围绕审议的议题和立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和执法调研,加深对改革和建设中实际情况的了解,努力使常委会的工作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对人大工作中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组织力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研究报告。结合
立法法、监督法的制定,对立法制度和人大的监督制度、议事制度,也进行了研究。
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改革和完善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方式,法律草案的审议由一般实行两审制改为一般实行三审制;分组审议由原来的四个组调整为相对固定的六个组,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充分地发表审议意见;对
婚姻法修正案的审议采用了联组会议的方式;在研究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过程中,采取了论证会的形式;改革了分组审议的记录方式。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扩大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议案的民主,推动了常委会审议水平的提高。
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得到加强。新设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常委会机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了机构改革,机关党委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加强了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机关各部门还建章立制,改善工作条件,开展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回顾过去的五年,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等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进展。常委会还依法任免了国家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60件条约、协定和我国加入的公约,决定了一批国家重大事项。这些成绩,是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的。五年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配合。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在各自的工作中付出了辛勤努力。在这里,我代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我们对任期内应该做的事情,努力去做了,并力争做好,但工作中仍有不足和差距。代表们关注的监督法、民法的制定工作,尽管提请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但没有完成制定工作;执法检查还存在某些形式主义;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加强;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五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五年工作的实践,也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正确处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党通过人大党的组织和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实施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