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1998年3月1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中,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要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要加强预算约束,控制支出过快增长;要整顿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制止不合理的公款消费;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各类预算外资金继续进行清理,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定要纳入预算管理;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财政超预算收入使用的监督。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任务很重,困难不少,但有利条件也很多。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为更好地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而努力。
附件1:
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8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仲藜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大会提出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和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粮食生产克服了多种自然灾害,再次获得好的收成;工业生产平稳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国家物资和外汇储备增加,主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买方市场初步形成,外贸出口大幅度回升。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