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1995年国家债务收入1537.69亿元,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算。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收支差额664.42亿元,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869.29亿元,国家财政统借统还贷款用于重点建设支出3.98亿元。
199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超额完成了预算,其中地方财政超收较多。一是由于宏观调控的改进和加强,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之后,各地普遍加强了财源建设工作,使财政收入有了更多新的来源。二是随着新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去年,我们对增值税期初库存税款抵扣制度进行了调整,改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识伪功能,进一步健全了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重点地解决了两套税务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各级税务部门普遍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积极改进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不仅使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进度逐渐向均衡方向发展,一些过去征管难度较大的地方税收,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这表明,新财税体制已经发挥出积极效应。
支出超过预算,全部体现在地方财政,中央财政支出没有突破预算。1995年地方税收超收较多,各地按照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要求,在解决基层单位欠发工资、消化粮食历史挂帐和某些重点支出方面,较多地安排了一些财力,使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另外,一些中央预算支出在执行中划转地方,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但从全国情况看,支出增幅低于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还出现了一定数额的结余,多年来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状况开始得到扭转。这是各级财政加强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结果。去年,我们在全国普遍推广了中央对省级行政费实行定额考核的办法,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了不少节减开支的措施。有的地区在省本级试行零基预算制度,重新核定和规范了财政资金供应范围;有的改革了修缮费、差旅费、电话费管理办法,加强了人头费、会议费的源头控制。所有这些,不仅在去年的支出管理中产生了积极效果,也为“九五”期间进一步控制财政支出增长奠定了好的基础。
总的说,1995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财税体制继续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增幅也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中央财政情况尚不理想,赤字数额仍然偏大,债务负担较重;二是部分县乡财政还相当困难,企业经济效益不高仍然是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三是财经秩序存在着混乱现象,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特别是偷税、骗税、欠税和化预算内为预算外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支出增长仍然过快,有的地方的超收安排使用不当,过多地用于自筹基建项目,有的地方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粮食亏损挂帐等历史遗留问题也需要在今后几年逐步消化。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振兴国家财政”的要求,通过深化财税改革,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税管理,整顿财经秩序,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二、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1996年是“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安排和执行好今年的中央和地方预算,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的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继续完善财税改革,整顿财经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坚持量入为出,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反对各种铺张消费,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努力压缩财政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