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预算收入1110.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经常性预算结余转入883.86亿元。(二)专项建设性收入429.99亿元,完成预算的95%。(三)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203.82亿元,比预算减补22.68亿元,已相应冲减收入。建设性预算支出1731.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占预算总支出的25.4%。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558.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483.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三)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3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四)城市维护建设支出284.3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建设性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621.44亿元。
在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2945.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9.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470.62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5416.4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地方财政本级支出4770.2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603.19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5373.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1%。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42.98亿元。
1995年是实施《
预算法》的第一年。根据《
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为了便于各位代表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对199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作了单独汇总。
1995年,中央财政总收入3845.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3241.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603.19亿元,完成预算的99.1%。中央财政总支出4509.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038.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7%;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470.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64.42亿元,没有突破预算确定的666.8亿元的数额。
1995年中央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3853.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各项税收317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二)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3.19亿元,完成预算的99.1%。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34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113.84亿元,完成预算的86.4%。(二)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218.8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农林水事业费34.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148.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三)国家政权建设支出772.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其中,行政管理费12.35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国防费63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四)价格补贴支出103.45亿元,完成预算的82.4%。(五)其他支出216.05亿元,完成预算的165.6%。(六)中央补助地方经常性支出197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422.78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
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收入414.73亿元,完成预算的93.6%。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经常性预算结余转入422.78亿元。(二)专项建设性收入52.85亿元,完成预算的57.8%。(三)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6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已相应冲减收入。建设性预算支出1079.15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298.93亿元,完成预算的90.5%。(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134.69亿元,完成预算的97.8%。(三)地质勘探费6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四)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3.48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所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五)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建设性支出494.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中央财政建设性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664.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