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6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完成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维护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要切实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严格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把该收的税全部收上来,争取财政收入比预算有较多的增加。要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认真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预算收入的超收部分应主要用于减少财政赤字、解决历史遗留的财政问题、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预算收入超收部分使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法制观念。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依靠群众,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为顺利实现“九五”计划打好基础。

关于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6年3月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仲藜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大会提出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解决通货膨胀等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经济总量趋于平衡,经济结构有所改善,物价涨幅明显回落,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基本达到预定的宏观调控目标。
  在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初步统计,全国财政收入618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加969.63亿元,增长18.6%;全国财政支出6809.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加1016.55亿元,增长17.6%。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621.44亿元。这些数字在中央和地方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一些变化。
  199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经常性预算收入596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1%。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各项税收5705.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二)其他各项收入404.74亿元,完成预算的134.4%。(三)非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148.73亿元,比预算减补23.27亿元,已相应冲减收入。经常性预算支出50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占预算总支出的74.6%。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235.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二)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1966.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教育事业费887.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科学事业费96.14亿元,完成预算的96.5%。(三)国家政权建设支出1580.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行政管理费546.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4%;国防费636.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四)价格补贴支出364.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经常性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883.86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