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伟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伟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572号)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申请法律责任人的请示》(201204/CIRC/WIASH-1265)收悉。经审核,同意李伟华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苟菁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