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师家沟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师家沟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051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汾西师家沟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的请示》(晋文物[2012]10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师家沟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厘清文物本体构成,深化文物现状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通过调整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重视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文物安全。
  (四)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村民使用的关系。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师家沟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