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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广西兴安灵渠渗水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西兴安灵渠渗水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9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兴安灵渠渗水治理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桂文报[2012]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对铧嘴(大小天平)的加固,应根据洪水的相关参数进行冲刷深度计算并采取相关的加固措施,不宜仅对现有淘蚀部位进行补强。
  (二)通过设置防渗墙进行秦堤渗水加固基本可行,但工程量不宜过大。其渗水主要由于两侧水位差而引起的潜蚀作用,可考虑采取工程措施消除潜蚀作用。应给出防渗的设计指标。
  (三)高压旋喷桩在卵石层中能否成桩,应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对高压注浆,应提供粘土层的渗透性和可灌性的试验数据。应考虑高压注浆对文物及其环境的影响,补充其设计依据和对文物及周边环境影响的评估。如高压旋喷桩已形成防水帷幕,则可不采用高压注浆。
  (四)对于增补的条石,根据文物保护的真实性原则,应尽可能采用原材质石材和原工艺,并应在适当位置标识增补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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