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62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科技基础性工作,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十二五”期间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实施,按照《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家基础研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和需求
科技基础性工作一般指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求而开展的获取自然本底情况和基础科学数据、系统编研或共享科技资料和科学数据、采集保存自然科技资源、制定科学标准规范、研制标准物质等科学活动的统称。
科技基础性工作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识自然现象和发现科学规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等特点。达尔文历时20多年科学考察完成的《物种起源》、我国几代人几百位科学家花费50多年完成的《中国植物志》等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成果,对于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国家宏观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由于科技基础性工作在国家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都普遍重视科技基础性工作,部署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例如:欧美等国家的探险家对我国青藏高原、新疆等地区的科学考察和对南北极的大规模、多学科的综合科学考察;英国著名的洛桑农业实验站;世界发达国家主导形成的全球碳监测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