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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水产管组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水产管组展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将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行。为做好水产馆组展参展工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交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九届,不仅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盛会,同时也是展示我国农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展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筹备,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大力宣传各地在渔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从不同角度、多个层面,系统展示我国渔业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和渔业现代化发展新形象。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根据农交会组委会安排,本届农交会水产展区仍采取独立组展的方式。组展工作由我局统一领导,委托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具体承办,负责水产展区的招展、布展、展会服务和展会活动等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并负责与农交会组委会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组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处(室),明确组展承办单位,指定负责处(室)或省级水产行业协会专人担任联络员。要对各阶段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把关、统一管理。

  三、严格把关,展出特色

  本届展会继续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三化同步发展”作为主题。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和产品特点,按照农交会规定的参展条件,严把质量关,挑选当地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管理规范的企业参展,坚决杜绝无照企业和无商标、无包装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参加农交会,确保参展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动员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大型出口企业和产品获得各项认证的企业参展,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报名参展,重点是突出当地渔业特色,展示渔业发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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