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12〕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2]168号),经研究,现将2012年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汇总分析及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请列入201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1“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实施中如有变更事项,应按照申报程序及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人事劳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