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四)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六)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五、资格审查与报考推荐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须填写《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同时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供学校招生、录取时使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推荐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
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简章可上网查询下载:
1、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2、咨询电话:010-62513886
3、网上报名日期
一般集中在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报考人注意当地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
七、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学制为3年。采取在职兼读或半脱产学习方式。
北京地区的在职兼读学习为周末班;京外在职兼读学习为半脱产班,每年集中学习两次,每次一个月。
八、学习费用
录取学员须缴纳学费、论文答辩费共计5.4万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学员毕业后,学习费用可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适当支持。
九、有关要求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心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有计划改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比例地选派有关干部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MPA研究生在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