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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配有检化验设备和人员;

  2.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规定报送了粮食统计报表,最近3年内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3.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和预案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

  4.委托收储库点收储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是否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

  5.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执行了《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粮食的情况;

  6.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不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给农民打白条,或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的行为;

  7.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虚列收购数量、质量等级等行为;

  8.委托收储库点的收购进度是否及时抄报了所在地的市(地)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9.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麦是否分仓、分等级储存,是否存在租仓储粮;

  10.预案执行期间,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

  11.预案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落实情况

  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后,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受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了2011年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加工业统计年报表,最近3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2.委托收储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油菜籽;

  3.委托收储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收购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等违规行为;

  4.入库的菜籽油质量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掺杂使假行为;

  5.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每5日将本库点实际收购进度数据抄报了所在地的市(地)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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