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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粮检〔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保护农民利益,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1494号)和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2〕85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由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从事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具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在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期间,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以下检查:

  1.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

  2.粮油收购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3.粮油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油菜籽)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4.粮油收购者是否建立了粮食(油菜籽)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二)《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落实情况

  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湖北等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预案启动后,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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