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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四、报送要求
  文字材料正文用4号字、A4纸排版。请各省(区、市)于6月底前将上述两个方面的三项材料和参会人员名单,报送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同时附电子版,邮箱:njhsajc@agri.gov.cn。联系人:刘俊;电话:010-59193363。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
  报 名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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