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人[2012]43号)


各省(区、市)农科院,各有关农业高校,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农业科研单位: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人才规划确定的12个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子计划,已于2011年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总体安排,2012年将评选产生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现就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农业科研人才。

  (三)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农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五)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六)其所在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七)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优秀科研人才等倾斜。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写《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后,以下简称《申报书》),内容要尽量详实。

  (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在组织科研人员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人选申报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

  (三)评选公示。农业部分别召开形式审查会、初审工作会和评选工作会,评选产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选出本单位的优秀科研人才。各相关单位按以下名额进行推荐:

  (一)各省(区、市)农科院、农业大学每个单位推荐1-2人。

  (二)中央直属农业高校至多推荐5人。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至多推荐10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至多推荐5人,农业部其它各直属事业单位至多推荐1人。

  (四)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每个“学科群”推荐1-2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书》的“申报意见表”须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科研管理部门共同推荐,方可申报。

  (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学科群”综合性实验室主任签字并出具推荐函,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汇总后上报。

  (三)《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2年7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并须刻录光盘,随文件一同报送。申报材料不全和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主要职责、支持方式等内容,详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办人[2012]36号)。

  (五)上述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处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

  联系人:丁力洪 崔江浩 周雪松

  联系电话:010-59193323 59192633 5919448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