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每周二、四,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电子表格等,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查阅、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鑫 徐令德
联系电话:010-68008752 68008166(传真)
(七)评审结果由总署职改办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总署职改办的要求领取通过人员证书,同时办理材料清退手续。
(八)政策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系电话:010-83138770
附件:1.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2.申报材料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1.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2.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3.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韬奋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五四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人大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
本条仅限获得所列奖项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申报人完整的纸质材料到新闻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由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统一扫描成电子文件。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材料
1.《委托评审函》。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
2.《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新闻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单位出具,每人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