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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阶段

  2012年6月上中旬:农业部评估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评估考核小组)对各省(区、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中核实。

  2012年6月中旬前:各省(区、市)对照《指标体系》对本辖区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2012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请分管部领导就上半年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进行点评同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

  2012年10月底:各省(区、市)对照《指标体系》对辖区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自评,提出考核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农业部将进行重点检查。

  2012年11月上旬:评估考核小组对各省(区、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终核实。

  2013年1月底前: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评分表、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附加分证明材料)。

  (三)总结阶段

  2013年5月底前:起草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总结报告》,对2012年度农业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优秀省份予以表彰,部署2013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等。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

  根据考核结果,对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在次年年中的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予以表彰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

  (二)综合运用

  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农业部将在基层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安排、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农业部兽医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农业部兽医局和中
  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疫控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下简称动卫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由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处长任负责人,农业部兽医局和疫控中心、中监所和动卫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各省(区、市)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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