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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估考核依据《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后)赋分,满分100分。附加分10分。考核得分排序在前1/3的省(区、市)评定为优秀等次。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省(区、市),当年绩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评估考核方法

  评估考核按照“以地方自评为主,部里统一下达指标体系、统一组织培训、统一组织查验核实和评估”的原则进行。

  (一)动员部署

  在召开全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同时,部署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各省(区、市)自评

  1.年中自评

  各省(区、市)对照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作出阶段性自我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下半年针对性改进措施,形成年中自评报告,并于6月中旬前提交农业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终自评

  (1)各省(区、市)自我评分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赋分标准,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逐项对照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2)起草自评报告

  各省(区、市)对照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于2013年1月底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农业部评估考核小组核实

  核实工作与全国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同时进行。

  (四)年度总结评价

  2013年5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省(区、市)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及年终评估结果,起草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绩效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度安排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从2012年3月开始,到2013年5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2012年3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成立农业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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