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建精办[201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文明办,各联系点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情况,推动活动扎实开展,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文明办及时、全面收集本系统开展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情况,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汇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部文明办。
2、部文明办将参与活动的系统内全国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作为联系点,请各单位明确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各联系点单位除及时向本地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报送信息外,同时向部文明办报送。报送信息内容及时间要求见附件2。
3、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文明办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各阶段活动的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联系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效果,注意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 系 人:王 敏、张千军、陈 静
联系电话:010-58934038、58934303(兼传真)
电子邮箱:wmb@mail.cin.gov.cn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联系点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2.联系点单位报送信息内容及时间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
联系点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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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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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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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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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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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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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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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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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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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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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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