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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搞好指导服务和测产验收。组建部、省、市、县各级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协作攻关,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示范片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按照农业部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严格测产标准,规范测产程序,严禁虚报浮夸,并将测产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农业部。农业部组织抽查复核,统一对外发布。

  四、资金使用方向

  每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中央财政原则上安排补助资金16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和比例如下:

  (一)关键环节物化补助。对高产创建示范片选用高产优质新品种,推广药剂拌种、种子包衣、等离子处理、单粒点播、宽幅精播、化肥深施、赤眼蜂防螟、增施有机肥、智能化催芽等关键技术给予物化补助。该项约占项目资金的50%。

  (二)开展专业化服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队、机防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开展深松深耕、旋耕镇压、秸秆还田、起垄栽培、育苗栽插、机耕机播机收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该项约占项目资金的50%。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覆盖。高产创建中技术人员培训所需资金,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中支出。阳光工程负责培训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的骨干农民,每个万亩示范片培训农民100人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部、省、县三级联创、以县(农场)为主的原则,农业部、财政部负责制定高产创建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农业部成立全国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参与。各省成立省级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小组,制定本省高产创建工作方案,加强农业、财政、发改等部门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示范县根据部、省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高产创建活动县级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确定万亩示范片,每个示范片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高产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省、市、县财政要积极支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积极整合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农技推广、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方面的资金,重点向高产创建示范片倾斜,增加高产创建项目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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