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部颁证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农办种〔20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
为加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对农业部颁证种子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种子企业范围
我部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所有种子企业,包括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转基因棉花种子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二、备案内容
种子企业按财政年度,以报表与报告相结合的形式提交备案材料。内容包括申请经营许可证时有关资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和企业2011年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报表按现行的种子行业基础信息统计中种子企业的统计报表格式,采用2008版全国种子行业报表统计软件填报。报表软件、填表说明、报表式样可从中国种子咨询网(www.natesc.gov.cn/seed)下载。种子企业编码与种子行业统计工作中编码相同。
报告按种子企业年度备案报告提纲编写(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年度备案材料将作为反映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真实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重要参考。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种子企业做好备案材料填报工作。各种子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
四、上报时间和方式
各种子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报表软件填报工作,并将2011年度备案报表和报告函告全国农技中心种业信息与技术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fanshichao@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全国农技中心种业信息与技术处
宁明宇范士超电话:010-5919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