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教监厅函[2012]5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按照工作部署,我部决定对直属高校贯彻执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直属高校制定的贯彻落实教监[2011]7号文件的实施办法、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决策过程的情况;对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情况;高校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特别是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检查的组织
检查工作由教育部办公厅、财务司、思政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实施。
三、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各校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强对学院等二级单位的督查,7月10日前向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2.抽查阶段。9月中旬,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我部将组织检查组抽查部分学校,同时组织片会听取学校的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处理到位。我部将把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抓好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订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