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6号)
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公告)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的54个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财力状况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财政性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财力保障状况。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级财力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县级财力状况和民生保障工作。近年来,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扩大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财力,县级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一)县级政府收入稳步增长。审计调查的各县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经济,提高财政增收能力。据对54个县财政报表(含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预算外收支)的审计调查,2011年县级财政实现政府性收入1116.84亿元,比2010年增长16.46%。其中公共财政收入579.65亿元,同比增长16.67%。
(二)上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18个省县级财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 008.36亿元,是其当年实现公共财政收入的1.25倍。收到转移支付后18个省县级公共财政收入达32 315.52亿元,占18个省公共财政收入的58.45%,比转移支付前高出35个百分点。重点调查的54个县在收到转移支付后,以总人口计算的县级人均公共财政收入为3873万元,是转移支付前的2倍多。
(三)县级财政压力逐步缓解。2011年,中央财政在2005年实施“三奖一补”、产粮大县补助等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安排缓解县乡困难的各类奖补资金达1569.68亿元,是2005年的3.62倍。18个省也制定了本地区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缺口弥补方案和工作计划,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又投入437.11亿元用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级“保工资、保运转”的困难基本得到解决,“保民生”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按财政部标准总体测算,2011年,3个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没有缺口;15个省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县与2010年相比减少161个,缺口规模减少102.63亿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初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