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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的通知

  已列入总署“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项目将直接纳入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
  各有关新闻出版局和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有关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对出版单位申报规划工作加以指导,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和审核,择优申报。
  (二)申报范围
  申报出版单位应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编辑及复审、终审人员。
  计划2012-2015年内出版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的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
  (三)申报数量
  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10种,有实力的出版单位可申报20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
  已经申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增补项目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项目,视同已参与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项目的申报,不计入此次申报数量。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两部分:1.申报表及相关写作或制作大纲、目录,译制(著)出版工程选择的出版物蓝本情况表等(附件1、附件2、附件5);2.汇总表(附件3、附件4)。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均由出版单位填报。
  (五)申报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辖、所属出版社的项目由相关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汇总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后报送总署。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所属出版单位的纸质材料通过其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总署,电子材料直接发至通知指定电子邮箱。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报送我署出版管理司。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
  邮编:100052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Ldxz@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袁越伦 010-83138689  郑加可 010-83138687

  附件:1.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图书)项目申报表
  2.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申报表
  3.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图书)项目汇总表
  4.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汇总表
  5.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译制[著]出版工程)出版物蓝本情况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图书)项目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文种

项目分类(按中图分类法)

卷(册)数

字幅数(万字/幅)

出版单位

 

合作出版单位

 

著作责任者

(译著项目填译者情况)

 

著作责任者简介(填写其单位、职称、主要学术成果)

出版时间(填写预计项目全部完成的时间)          年  月

内容简介(500字左右)

国家立项情况(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规划项目、基金项目等)

备注

责任编辑

联系电话

出版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版单位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并签字:

(加盖出版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加盖公章)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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