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藏春秋战国墓葬出土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藏春秋战国墓葬出土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996号)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报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藏春秋战国墓葬出土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1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细化保护修复方法和材料,并做好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