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和《财政部关于安排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1〕354号)精神,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就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规模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大豆良种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4省(区)实行全覆盖。
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
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
花生良种补贴在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含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12个省(区)实施。
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另行通知。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花生良种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参与良种繁育和使用良种进行生产的农民或企业。
(二)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亩;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麦15元/亩。
上述农作物的良种补贴资金已提前预拨,根据本年实际种植面积再行结算。
花生良种补贴为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相关省市补贴资金规模及结构维持去年不变。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