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西安力邦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西安力邦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办博函〔2012〕37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力邦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企业住所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91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西安力邦拍卖有限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住所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8号后楼一层。变更后的《文物拍卖许可证》将随后发给你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