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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加坡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2012)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加坡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36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你司关于新加坡OAk3影片公司《不到长城非好汉》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外字[2012]38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5月23日至6月13日期间拍摄北京司马台长城、湖北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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