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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 5月下旬至6月上旬)。要做好教育治理活动的宣传动员,扩大影响,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教育治理活动中来。

  要把道德教育作为中心环节,贯穿活动始终。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刘云山同志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宣讲提纲,以邀请专家学者举办道德讲座、邀请行业模范人物进窗口进单位、编写简明教育读本、开设“道德讲堂”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服务教育、作风纪律教育,使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自觉修身律己,践行道德规范。

  (二)组织实施阶段( 6月中旬至8月下旬)。

  教育治理活动要抓好以下重点环节:

  开展自查活动。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参与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查找和梳理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和梳理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行为举止、践行承诺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并向干部职工通报。

  集中进行治理。要利用活动开展有利契机,对查找出的问题多措并举,集中治理。特别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寻求有效办法,及时解决整改。把教育治理活动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与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标准,完善改进措施,兑现承诺事项,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气象。

  开展道德评议。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出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行风热线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反映,也可开展新闻媒体“走进窗口单位”和“群众评服务”活动,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所在地区组织的市民和志愿者的巡查,及时回应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要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利用多种形式或借助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或采取记者专访的形式,集中宣传本行业、本单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经验,加强评论引导,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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