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建精[2012]8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总体部署,现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王敏、陈静
联系电话:010-58934038、58934303(兼传真)
电子邮箱:wmb@mail.cin.gov.cn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
2、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络员信息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部署,现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树立行业新风为重点,结合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强化道德教育,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目标任务
教育治理主要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先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的窗口行业、公共场所开展,主要包括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供气、城管)、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取得经验,再逐步向系统其他行业拓展。
通过教育和治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在全系统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的良好形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