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第七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治未病”工作的总体安排,定于2012年6月19日-2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五年来“治未病”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讨论修订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
(三)讨论修订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
(四)讨论修订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指南;
(五)讨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六)成立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
二、会议时间
2012年6月19日-20日,会期2天,6月18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广州市东方宾馆(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 电话:020-86669900)。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或医政处负责同志;
(二)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名单见附件2);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防保健重点专科培育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名单见附件3);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防保健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名单见附件4);
(五)“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名单见附件5);
(六)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名单见附件6)。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1)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综合处)电子邮箱yzszhc@126.com和广东省中医院电子邮箱yjb3030@
163.com,我们将根据会议回执安排住宿;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宾馆交通路线图见附件7);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会议适当给予补贴。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综合处)吕云霞 王 瑾
电 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联系人:广东省中医院 杨荣源 马 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