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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环函[2012]12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环保核查的请示》(龙星发字〔2012〕1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4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河北省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省市

主要产品及规模

与母公司关系

备注

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沙河市

炭黑30万吨/年,发电能力51MW。

母公司

2

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沙河市

炭黑油12万吨/年,工业萘13500吨/年。

全资

子公司

3

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

炭黑14万吨/年,发电能力12MW。

控股

子公司

募投,

在建

4

沙河市龙星辅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沙河市

塑料编织袋60万条/年。

全资

子公司

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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