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开展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军85周年书画摄影评比活动的通知
(民函〔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纪念建军85周年,进一步丰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军85周年书画摄影评比活动(以下简称“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比活动遵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弘扬党的先进思想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主题,以促进和谐军休建设为主线,以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通过军休干部书画摄影,记述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创建和保卫新中国85年辉煌史,抒发共和国老兵忠于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改革开放的真挚情感,弘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调动军休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形式
这次评比活动,以民政部的名义,由优抚安置局主办,各地民政部门及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已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自由选择(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等)、自己创作,作品须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遴选后推荐上报。已公开发表或参加过以往评比活动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比活动。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作品,评出个人作品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和发放奖金,并将获奖作品汇集成册、下发各地学习交流。同时,根据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上报的开展活动组织情况,评出组织奖若干,并制发证书。
三、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及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将这次活动纳入当地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军85周年文体活动,统筹安排,作为拓展服务管理工作内容和丰富军休文化活动内涵的重要措施,鼓励军队离退休干部创作出更多的富有魅力、充满活力和感召力大、教育性强的作品。有条件的地区也可自行聘请有关专家评选优秀作品,并给予适当奖励。
军队离退休干部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20幅;5000人以下的推荐10幅,并认真填写《推荐军队离退休干部书画摄影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请于6月30日前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