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尽快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
《意见》和《规划》要求,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争取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律,切实改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方式,加强社会工作法制建设,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抓紧研究制定本地规划。各地民政部门要以《纲要》和《规划》为指导,积极协助组织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明确目标和切实举措,做好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形成与国家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着力完善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政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在人才评价方面,要协调有关部门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方式,建立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考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人才使用方面,要进一步抓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人才激励保障方面,要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完善表彰奖励和选拔招录政策,逐步提高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水平和社会地位。
(四)全面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针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人才工程,提出本地区分解目标和政策措施,以组织实施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大规模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现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的能力水平。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专业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机构管理和专业督导人才的培养力度,引领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加强社会工作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通过多种教育、培训和宣传形式,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参与度,优化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环境。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以支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为重点,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惠及农村人口,促进城乡专业社会工作协调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认真完成选派(培养)任务,推动欠发达地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程”,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硬件支持。要精心组织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步伐。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引导和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分级建立专业社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高专业社会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