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开展普遍性宣讲教育
开展好普遍性宣讲教育是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主体作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宣讲教育全覆盖的基本保障。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辖区内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面向全体研究生普遍开展宣讲教育的工作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在上半年完成本地区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数量的统计工作,并填写《2012年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人数统计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份,新生报到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发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读本或材料;新生开学后,要全面启动宣讲教育。所有研究生导师要与指导的研究生开展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主题谈话、谈心活动。鼓励开展主题鲜明、注重实效的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鼓励探索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宣讲教育研究生全覆盖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
四、逐步扩大宣讲教育对象范围
宣讲教育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予以广泛好评。2012年,宣讲教育要在实现研究生全覆盖的基础上,向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拓展。各高校要将高年级本科生逐步纳入宣讲教育对象。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1月底前组织一次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入职的教师、新入职的科技工作者、新上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新上岗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宣讲教育,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面向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工作。
五、推进宣讲专家队伍建设
推进宣讲专家队伍建设是推动宣讲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组建全国层面的宣讲专家队伍,并大力支持院士、专家投身宣讲教育工作。各省区市要继续做好建立省级层面宣讲专家队伍有关工作,并指导青年学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数量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本单位的宣讲专家队伍。省区市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已完成宣讲专家队伍组建的,可结合扩大宣讲教育对象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宣讲教育专家队伍;尚未完成宣讲专家队伍组建的省区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在6月30日前完成组建。各省区市将本省区市宣讲专家队伍名单和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宣讲专家队伍名单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宣讲专家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宣讲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各高校、科研院所要积极支持院士、专家参与到宣讲教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