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技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观点独立:搭建跨学科、跨部门的“第三方”交流平台,营造平等、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鼓励客观、独立、诚信的意见表达,通过信息、思想的碰撞交融,形成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学术观点和思想。
  (四)成效务实:凝聚多方面学术资源,综合分析、整体考量重大科学问题,将学术观点和思想提炼为决策建议,为重大科学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支撑。
  第四条 本项目根据“公开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追踪问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项目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统一组织协调,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及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实施。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六条 采用学术召集人制。召集人由八大关键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和行业领军人物担任。召集人由相关学会推荐,学会学术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
  学术召集人推荐要求:
  (一)相关学术领域的领军人才,获得普遍认可、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熟悉国内外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学风优良,作风民主,责任心强,廉洁公正;
  (三)愿意承担学术召集人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第七条 参会人员通过学术召集人特邀、承办单位邀请两种方式产生,以政、产、学、研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人员为主。注重学科交叉,吸纳相关专业领域学者参会。
  第八条 每期论坛规模一般为80人左右,会期一般为1天。
  第九条 论坛采取主题报告、现场提问等形式进行交流研讨。在不涉及安全保密的主题活动中邀请新闻媒体及有关人员旁听。
  第十条 论坛完成后,由学术召集人牵头梳理与会人员学术观点并撰写相关建议,由中国科协视情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三章 申报及审批

  第十一条 项目由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牵头申报,鼓励联合具有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