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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农垦系统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农垦系统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办垦[2012]4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全面展示农垦系统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就,系统宣传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成果,推出农垦企业优质产品,促进产品市场对接,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2〕3号)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9月27-30日。

  (二)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二、组织方式

  此次参展活动由农垦局统一组织、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具体承办,各垦(热)区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2008至2012年度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统一参展。

  三、近期主要筹备工作

  (一)组织参展报名

  请各主管部门尽快确定本辖区组展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和参展企业名单,统一填写组展人员和参展企业报名表(见附件2和附件3)。

  (二)确定参展产品

  追溯产品应确保种养、加工、流通各环节信息完整,产品检测合格,产品包装体现追溯标志标识和追溯码,企业没有质量安全不良记录。优质产品(非追溯产品)需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由于本次交易会采取的是展销结合的模式,参展产品要保证产品数量充足,季节性较强的产品要预留出展销产品数量。

  (三)确定展销区展位

  本次农交会,农垦展区分为展示区、展销区两个部分。展销区一个标准展位9m2,实际展销面积共约合50个展位。各垦(热)区需根据参展企业和产品数量,合理确定展销区展位需求数,并填写展销区参展展位需求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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