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57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试点的请示》(平保产发〔2012〕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试点公司。
二、在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之前,你公司应制定操作性较强的理赔流程,以提高理赔服务质量。
三、在试点过程中,你公司应按照保监会《关于印发〈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和《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发〔2009〕59号)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