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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保监财会[2012]57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2〕577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2〕0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5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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