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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枣子排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含全总苏区执行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枣子排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含全总苏区执行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681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枣子排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含全总苏区执行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日常养护,应注意控制维修范围和深度。维修应强调保持地方建筑特点和建筑原貌,避免整修后与原风格差异较大,并应注意当地传统施工技艺的传承。
  (二)应进一步勘察建筑原墙面粉刷与油饰做法,调查同时期当地民居的传统装饰做法,以作为现装饰做法的依据。应取消对木构件刷防火涂料的做法,文物防火问题应通过完善的消防措施解决。
  (三)深化对周边环境、排水系统的勘察评估内容,并完善周边排水的设计。应补充对建筑周边原生植物配置的设计研究。
  (四)进一步量化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五)白蚁防治属维修内容,应在文件中提出明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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