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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8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账目,正向有关部门申报补缴少缴的税款。
  3.2010年,所属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8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下发有关文件,清理、规范相关成本费用列支渠道,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等在未实现扭亏的情况下,违规支付企业年金4.7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向国资委汇报,将严格规范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规模,违规新增炼铁产能442万吨、炼钢产能666万吨;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各80万吨以及窑径小于2.2米的水泥立窑生产线。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正按规定补办新增产能相关核准手续,制定落后产能关停计划;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已拆除有关炼铁高炉和水泥立窑生产线。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多报落后产能淘汰量,违规获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056.3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安排退款事宜。
  3.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烧结机脱硫环保设施;所属上海宝钢集团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超标准排放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新建焦炉、转炉等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采取措施进行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环保验收。
  4.所属上海梅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通过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占用土地568.4万平方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对下属各单位用地开展规范性检查,并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5.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因未理顺与厂办大集体上海宝钢经营开发总公司的产权关系,未将该公司净资产21.68亿元归入国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按照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53号)要求,正在制定理顺产权关系的工作方案。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0年底,因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所属巴西板坯厂境外投资项目损失3554.81万元;梅钢二期连铸机项目面临损失1.01亿元;年产500万吨球团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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