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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8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8号)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宝钢集团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510.83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30家,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加工及贸易等。据宝钢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资产总额4321.30亿元,负债总额1719.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01.75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729.84亿元,利润总额242.3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宝钢集团本部及所属11家二级子企业,涉及资产量占宝钢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宝钢集团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但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5.5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3%;少计负债11.4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7%;多计利润11.39亿元,占利润总额的4.7%。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宝钢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999年至2010年,宝钢集团本部等6家单位因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不充分、未按规定确认预计负债、销售收入等,导致多计利润16.15亿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1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及所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完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等会计管理制度。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排污费、房产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8289.19万元,导致多计利润5740.31万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3859.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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