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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未及时缴纳代扣的矿区使用费2747.4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长庆油田分公司已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矿区使用费。
  3.截至2011年4月底,所属两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4.57亿元,少支付借用地租金和征收土地补偿款1308.1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收回4亿元借款,余款正在积极回收;少付的用地款项已全部支付。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3月,中石油集团有5个投资项目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即变更投资或开工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3个项目已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其余两个项目正向发展改革委申报审批。
  2.截至2011年9月,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投资9亿多元建设的3个项目,因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和条件变化等,建成后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产能及资产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采取了落实油田资源、增加天然气供应等措施,以做好资产保护和再利用工作。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7月,所属1座油库、1368座加油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开工,还有4座油库、1个炼油工程和1座加油加气站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座油库和175座加油站的环评批准文件,两座油库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项目手续正在抓紧补办。
  2.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12家单位有5558万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6万平方米是租用的农业用地,还有56座加油加气站经营证照不齐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386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余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9座加油加气站已完善证照手续。
  3.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部分管道、炼化、勘探和生产等项目采取邀标方式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25亿元,占同期项目投资总额的0.15%。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加强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强化招标管理效能检查。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销售分公司在收购和建设加油站过程中,未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中介机构费用进行单独论证评估,支付中介劳务费4.0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停止新签服务合同。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所属4家单位未经评估以4.96亿元收购的加油站、以3892.3万元租赁的油库闲置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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