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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9)加强唯物论、无神论基本常识和其他科学知识的宣传。在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教兴农,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引导农民破除迷信、崇尚科学,树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要稳定农村科技队伍,发挥科技示范村、户的作用,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动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普及科学技术,帮助农民掌握科学生产、文明生活的实用知识。
  三、把农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把道德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要加大道德建设的力度,发挥我国人民讲道德的传统优势,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导农民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逐步在农村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气。
  (11)加强农民道德规范建设。道德规范建设要注重建章立制。在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明确具体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通过组织编写简明扼要的道德教育通俗读本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意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增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12)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家庭美德建设,要从孝敬父母抓起,开展评选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项活动,提倡尊老敬老、夫妻互敬互爱、科学育儿教子的社会风气。职业道德建设,应通过广泛开展信得过单位、信得过产品、信得过摊点等各项评比表彰活动,引导人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社会公德建设,应大力提倡互助互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动员和组织党团员、青少年为鳏寡老人、军烈属及其他贫困农户提供各种帮助,形成邻里互助、团结友爱的风尚。
  (13)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要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实际,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农民的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用生动具体的事例对农民进行教育。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逐步实现村级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民事调解中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14)移风易俗,树立新风。这是转变农村社会风气、提高农民道德水准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要教育党团员不参与并反对封建迷信和封建宗族活动,严格区分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界限,坚决遏止封建迷信蔓延、宗族势力抬头的不良风气。禁止党政干部参神拜庙、求卦问卜、大办丧事。要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取缔求神问卜等封建迷信活动。要重视对婚嫁丧葬、节日及祭祀等民事活动的引导,实行婚事丧事简办,推进殡葬改革,反对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改善农村社会风气。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生育观,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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