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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通知


  (二)稳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在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总体目标下,根据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规范的情况稳步进场。优先进入项目属地已经建成,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收费标准合理,且能够满足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开标、封闭评标、现场监控、隔夜评标等软硬件设施要求的交易市场集中交易。对项目属地尚未建立或尚不够健全、不能满足项目评标软硬件需求的交易市场,可采取授权原则进入其它地区交易市场招标投标。此外,有关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逐步有序整合自建的交易市场。

  (三)做好项目进场交易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进场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安排部署本地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二是负有项目建设任务的部属单位要对项目属地或拟授权进入的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拟进入的交易市场、项目进场的时间计划等;三是分别建立本地区或本系统公路和水运项目进场交易的统计和报告渠道,及时、全面统计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情况,并向上级报告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对项目进场交易后的行业监管。在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的同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按照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阶段的监管:对项目招标投标中的标前阶段,要加强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方式选择等环节的监管;对项目招标投标中的标中阶段,要加强对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管,并与交易市场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做好评标过程的现场纪律监督;对项目招标投标的标后阶段,要加强对结果公示、定标、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同时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后的评标专家库衔接和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在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中抽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的资格审查、动态管理、日常维护和专家抽取的监管,以及对评标专家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和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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