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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总行及所属部分分支机构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2005年10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时上市。据工商银行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工商银行2010年底资产总额134586.22亿元,负债总额126369.65亿元,所有者权益8216.57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808.21亿元,净利润166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工商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浙江等9家分行,这9家分行资产总额70558亿元,占工商银行资产总额的52%。审计结果表明,工商银行近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合理控制信贷投放规模,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经营转型和创新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际化、综合化发展步伐加快,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逐年提升。但在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工商银行予以整改。对违规经营、部分业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及风险等问题,已移送监管部门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所属9家分支机构违规发放法人贷款94.99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52.87亿元。主要是通过向非土地储备机构、超期限等方式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向手续不全或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分支机构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17.81亿元,对60.13亿元贷款通过补充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所属6家分支机构违规发放个人贷款15.01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11.04亿元。主要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未按规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办理二套房贷款,以个人贷款名义发放对公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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