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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7号——鞍钢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已调整有关财务报表。
  3.2009年至2010年,鞍山集团未及时按规定将收到的2.78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增加国有资本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解决。
  4.截至2010年底,鞍山集团及所属矿业公司未按规定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维修基金6.03亿元专户存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及所属矿业公司设立了维修基金专项账户,部分住房维修基金已存入该账户,其余部分正在清理整改中。
  5.2010年,所属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责任公司已补缴税款。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1.2007年,鞍山集团未按规定报经发展改革委批准,自行新增鲅鱼圈钢铁生产基地项目产能150万吨,截至2010年底超计划投资81.24亿元;所属鞍钢集团朝阳鞍凌钢铁有限公司未报经主管部门审批,自行将H型钢项目调整为热轧带钢项目,截至2011年8月底超计划投资20.3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和鞍钢集团朝阳鞍凌钢铁有限公司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流程等制度,加强了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和工程投资控制。
  2.截至2011年8月底,鞍山集团未按规定淘汰80万吨炼钢产能和7.5万吨轧钢产能。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已制定产能淘汰计划,关停了应淘汰的轧钢生产线。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2008年,所属攀钢矿业公司投资2亿元组建攀钢矿业宜宾有限公司,所属攀钢集团矿业凉山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20万元收购会东满矿攀鑫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市场变化等原因,截至2011年8月,两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出现亏损,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母子公司管控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了对下属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日常监管,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8月,鞍山集团和攀钢集团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用土地1908.65万平方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鞍山集团和攀钢集团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正在办理和完善项目土地审批手续。
  2.2007年至2010年,攀钢集团和鞍山集团存在工程建设、物资和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标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分别为303.29亿元和7.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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